关于开展餐饮类北京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名录
(首都市场地理标志食材餐饮示范单位)
申报纳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助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赋能新质生产力,服务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搭建地理标志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北京地理标志产业协会联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北京市商业联合会、北京烹饪协会、京东集团等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首都市场地理标志保护的工作实际,由各界专家联合起草了《北京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名录》(团体标准T/BGIA 001-2022)技术规范、认定规则和管理规范,并经《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发布。
北京是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也是全球著名的美食之都,各地美食在首都市场上百花齐放、争奇斗艳,这背后不仅有原产于北京的地理标志产品,也有来自全国乃至全球的地理标志产品。为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首都餐饮市场高质量发展,以地理标志食材为切入点破解监管和消费难题,北京地理标志产业协会、北京烹饪协会依据以上名录标准,联合开展北京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名录(首都市场地理标志食材餐饮示范单位)申报纳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地理标志产业协会
北京烹饪协会
二、申报单位要求
北京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名录(首都市场地理标志食材餐饮示范单位)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一)首都市场合法经营的餐饮单位;
(二)该单位的部分食材采购使用了地理标志产品;
(三)地理标志食材指经授权使用地理标志集体(或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产品,或经批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地理标志产品;
(四)地理标志食材的范围包括米面粮油、肉禽水产、蔬菜菌茹、蛋奶干货、瓜果酒茶、调料副食等;
(五)三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的不良信誉记录等。
三、地理标志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申报单位使用的地理标志食材还应具备:
(一)在首都市场线下或线上销售;
(二)在首都市场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声誉;
(三)有助于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市场需求;
(四)三年内无不良信誉记录等。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提交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二)“重保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四)评审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结果名录;
(五)公布《北京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名录》纳入名单,颁发证明证书。
五、其他说明:
举办者保留对活动的解释权。
六、咨询电话、邮箱:
潘先生,手机18647781457
宗女士,手机13520193420
邮 箱:bgs@bgia.org.cn
北京地理标志产业协会 北京烹饪协会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