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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岗会长为2019广东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人员授课

2019/11/16    来源:北京农智地理标志研究院    作者:  浏览次数:5786


2019年11月12日上午九点整,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华南理工大学领导致辞下,华南理工大学博导、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副主任谢惠嘉教授的主持下,11月12日至15日历时四天的“2019广东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人员业务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正式启动。11月15日上午,中华商标协会地理标志分会会长、北京农智地理标志研究院理事长、北京地理标志产业协会会长杨永岗受邀向学员授课。



    杨永岗会长讲座的主题是“地理标志和特殊标志的保护”,内容共涉及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地理标志法律框架及理论体系。杨永岗会长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民法总则、TRIPS协议规定下的知识产权体系,然后梳理了商标与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商标与区域公用品牌之间的关系,并介绍了中国目前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制度体系,进而对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三种保护方式各自的优势等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中国地理标志保护发展历程。杨永岗会长介绍了1985年3月至今中国保护地理标志的四个发展阶段,并着重讲解了每个阶段的代表性事件,内容详实,引起了参会者的广泛注意。第三部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要件和程序操作实务。杨永岗会长通过大量案例演示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的十大要件的构思,撰写的重点、难点和技巧。硬件方面比如史料文献的作用、证明力、收集、内容要求等;软件方面比如自然、人文因素与独特品质的因果关系、独特品质的提炼等技巧。最后,杨会长对目前的地理标志大数据进行了汇总分析,并对各地保护地理标志的现状和误区进行了提示,并对之予以前瞻性展望。第四部分,特殊标志的保护。杨永岗会长通过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志、北京奥运会标志、广州亚运会标志,结合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向学员们阐述了普通商标与特殊标志的五大主要区别,并对今后特殊标志的注册和保护实务给出了建议。


    本次培训设计是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实务操作是重点,杨会长引证了泰和乌鸡、万荣苹果、西湖龙井、丹麦牛油曲奇、龙口粉丝、绍兴酒、黎城核桃、北京奥运特殊标志等大量案例,通过实务操作将理论落地,深入浅出、旁征博引、案例生动,受到培训班组织者和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本次培训班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承办,师资分别由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华南理工大学博导关永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博导杜颖教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副庭长、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顾问张学军,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委会委员、专利审判庭庭长郑志柱,中华商标协会地理标志分会会长、北京农智地理标志研究院理事长、北京地理标志产业协会会长杨永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林俊盛担任。授课内容分别涉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新市场监管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及发展态势”“商标侵权判定实务”“专利的司法保护”“地理标志及特殊标志的保护”“行政诉讼专题讲座-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等方面。来自广东全省200多名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行政人员参训并结业。